******有限公司2024年11月鹤煤公司节能钢球项目采购公告
本(批)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2024年11月鹤煤公司节能钢球项目。
1.2 采购范围:节能钢球30吨(详见明细)
1.3 交货地点:鹤煤公司(请参照备注地点送货)。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范围须含所投货物的经营范围。
2.2供应商须是所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禁止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2.3所供应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本项目中使用单位要求。
3.报名、报价、保证金、标书费
3.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
3.2 报名、报价方式
3.2.1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报名、报价;
3.2.2本标段按总价核价,报价最低供应商中标,在报价过程中要求对标段中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有缺项或漏项,有缺项或漏项者视为无效报价;
3.3报名、报价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
3.4保证金
3.4.1保证金交纳:响应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用以保证报价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须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以基本户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等额保证金未退还的,可充当此次保证金)。
3.4.2保证金交纳时间:响应人报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审核通过后,应于2024年11月18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按照要求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郑州未来支行
账 号:16-************
行 号:1034 9100 0139
3.4.3若供应商在询价结果于网上进行公示期间无故不响应成交价格,或在公示结束通知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能与我方签订合同和拒绝供货的,以及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约的,我公司有权没收该单位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在3个月内暂停接收该单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报价。
3.4.4如响应人本次参与询比价未成交,所交保证金可选择进入我公司保证金资金池,以便下次询比价采购时使用,直至不再参与我公司的询比价项目,届时我公司将按规定全额退还。
3.5标书费:0元。
4.其他
4.1付款方式:所报价格均为一票含税到货价(承兑或现汇结算,含运费),货到供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挂账以后两个月支付。
4.2成交原则:满足资格要求且总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人(经采购小组评审,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响应人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3参与我公司报价时须填写付款方式要求,如无备注即视为同意或响应我公司付款方式。
4.4************集团公司的任何采购活动:经核实,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或围标行为;无法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或连续两次未能按时交货;在一年内累计收到使用单位两次投诉。
5.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应用
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询比价业务,首次使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者,请先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投标报价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平台客服热线******11或在平台下载操作指南。
6.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部门:公开询比价监督小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榆林北路37号龙宇国际22楼
联系人: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