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白庙村10000平方米
闲置养猪场出租项目
挂网公告
受******委员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本次挂网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白庙村10000平方米闲置养猪场出租项目
(二)位置: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白庙村第三村民小组。
(三)资产情况:资产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15亩),建筑面积约6660平方米(共6栋圈舍(每栋各一层)、1栋仓库(一层)、干湿分离棚一栋(一层)、入场口消毒房一座(一层)、员工宿舍一栋(一层)、大功率发电机一台(价值15900元)、猪场其它养殖设备等),通水通电通网。
(四)租赁期限:10年
(五)租金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一年一付租金。租金到期提前两个月内交付下一年租金。按照合同到期后可约定随行就市,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方承租。
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或村公司、村合作社等由本集体内成员设立的法人组织(不包含对外合资建立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需提交资料
1.交易委托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1.承租方应在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2.承租方不得在该资产范围内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间,该资产的维修、维护、安全等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在标的区域内发生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由承租人全额负责一切经济赔偿和一切责任的承担及全部法律责任。
4.租赁期间,承租人应爱护承租的财产,租赁期满后完好交接,不得转租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因生产经营需求,需对资产进行装修或改造,需征得业主方的同意,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5.签订合同一次性给付1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竞得者需向出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0.5万元,合同到期后如不再续租,需经出让方检查是否存在设施损毁情况。如存在损害情况由受让方修复后再退还保证金,如无法修复则不予退还,反之无息退还。
6.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的资产,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改变标的资产的设施主体结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政策规定。
四、交纳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2600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该出租项目通过成都农交所官方网址发布项目公告。
(一)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二)公告期满,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网络竞价方式规则:本次出租价格以单价26000元/年为底价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年/次。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竞得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后原路原款退回(不计息);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款不计息退回。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络竞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5‰(千分之五)向竞得人收取,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有限公司
成都农交所宜宾所网址: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cdaee.com)
联 系 人:李老师 ******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农村局3楼305室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