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四平市全民安全与智慧应急协会的批复
四民审批字〔2024〕6号四平市全民安全与智慧应急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提交的《关于成立四平市全民安全与智慧应急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四平市全民安全与智慧应急协会。
二、经过对《章程》的审核,同意你会的宗旨、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
三、经审查,同意你会的机构设置、法定代表人和办公场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四平市全民安全与智慧应急协会的经费来源和业务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四平市全民安全与智慧应急协会成立后,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与指导,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工作报告。望你会依据《章程》积极开展业务活动,推动我市全民安全事业的发展。
四平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