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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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二期煤场及输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双辽经济开发区辽西综合加工园区双辽发电厂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92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通过验收的5号堆场进行改建并启用6号堆场,将原5号堆场内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拆除,利旧1根轨道,新设1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该设备布设于5、6号条形煤场之间,两条煤场共用,1台设备即可实现5、6号煤场的堆煤取煤作业。调整5、6号条形堆场的宽度均为58m,长230m,高13m。新建系统中配套设置采暖通风、除尘抑尘、洒水喷淋、地面清扫等设施。建成后5、6号堆场储量由原来设计12万t(现实际储量4.5万吨)增加到15.6万吨。 | 1、废气:输煤系统全封闭,转运站配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和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回收粉尘直接回到内部输煤栈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煤堆存、装卸会产生扬尘,以无组织形式外排,通过地面硬化,条形堆场苫布遮盖,配置防风抑尘网和喷淋洒水降尘控制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轴流风机、渣浆泵等设备。通过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经合理布局,并采取安装安装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3、废水:运营期煤场降尘用水全部损耗,输煤栈桥、翻车机室等冲洗废水全部排入原有室外煤水沉淀池及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固废:生活垃圾利用原有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煤泥配煤后供机组使用。 |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初审:贾东玲
复审:张立祥
终审:周连伟